企业用户
主体信息
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。
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,暂无归属地要求。
根据《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》规定,事业单位域名应当以“.cn”或“.公益”为后缀进行备案。
根据《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》规定,党政机关域名应当以“.gov.cn”或“.政务”为后缀进行备案
网站信息
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能够正常开放,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/个人性质,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,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。
若IP作为域名备案。
后缀为.gov.cn的三级域名不用备案。
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时,需提供法人授权书。
网站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,手机号码和邮箱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和邮箱重复,应急号码可以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,无归属地要求。
电子材料
域名证书。
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。
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。
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。
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,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,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。
新增接入
主办单位证件号码、负责人信息、证件住所、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。
注: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,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,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,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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